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四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
发布时间:2011-09-29
 

  为充分做好我区“十一”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管理,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,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节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布置会,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从以下四方面做好工作:一是深化“十一”期间的安全教育,要求施工单位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质量工作,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有效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。二是落实施工现场“十一”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,要求工地负责人必须在现场。三是“十一”期间坚持每天对建筑工地安全质量进行检查,特别是加大对大型机械设备、高大脚手架、深基坑施工、临时用电、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重点部位、重点环节的检查,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质量管控。四是全面排查劳务用工情况,对发现有工资纠纷苗头的工地及时进行化解,同时加大对工资纠纷的调节力度,确保节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