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四项措施做好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
发布时间:2011-11-04
为进一步规范海淀区建筑市场劳务管理,提高海淀区施工现场劳务管理水平,消除扰乱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,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全区范围内在施工程劳务企业管理工作会议,决定从开展四项措施做好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。一是对今年发生的未按进度支付劳务费、拖欠工人工资、发生极端和群体事件的劳务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。二是从企业层面入手,与劳务公司负责人签订劳务管理责任书,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。三是细化劳务管理资料,强化劳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,督促劳务企业按合同及时履约。四是要求劳务企业必须建立项目部花名册、考勤表、工资表等劳务管理基础资料,督促劳务企业按合同及时履约。五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劳务管理专项检查,对于施工企业因违法分包、转包建设工程或拖欠分包工程款、拖欠劳动者工资、致使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劳务企业坚决查处,并按规定高限处罚,对违规的企业和人员予以记12分的处理。